探討塔式起重機操作員的資格與責任|確保吊運安全的第一線守門人

在建築業日趨繁複的工序中,塔式起重機扮演著關鍵角色,而操作這些大型設備的操作員則是吊運安全的第一線守門人。根據香港《起重機械及起重裝置規例》(第59J章)及《安全使用塔式起重機工作守則》明確指出,塔式起重機操作員不僅需具備法定資格,其行為與判斷更直接影響整個工地的作業安全與效率。
本文將深入探討塔式起重機操作員的必要資格、實務責任以及相關的法例要求,協助從業者與承建商全面掌握此職位的重要性與法規依循要點。
根據守則第5.2節,塔式起重機操作員必須年滿18歲,並持有由建造業議會(前稱建造業訓練局)或由勞工處處長指定的培訓機構所頒發的有效證書。該證書不僅代表操作員已完成正規訓練課程,更確認其對特定機型的操作、功能、結構、安全裝置及應變措施具備基本認知。此外,操作員必須熟悉與吊索工、訊號員的合作模式,包括表1所列建議手號,及理解無線電通訊信號,以確保訊號傳遞準確清晰,避免誤吊或誤落行為。
塔吊操作員的職責遠不止於操作設備,其角色本質上是風險管理的執行者。在實際吊運操作中,操作員須根據吊索工發出的手號或無線電指令進行起降、旋轉或停止動作。守則明文規定,操作員每次只應接收一名訊號人員的指令,以確保指令統一,減少誤會與危險。倘若發現吊索安裝不妥、吊具鬆脫、吊臂受阻或作業區有非工作人員誤入,操作員有責任立即中止操作並通知監督人員處理。
另外,操作員亦需每日進行機器檢查,確保起重機狀態良好。例如,檢查煞車是否正常、安全負荷自動顯示器是否運作、吊鉤是否有損耗、限位器功能是否正確等。如發現任何異常,應立即向地盤主管或負責檢驗技工匯報,禁止在未排除風險前繼續操作。若遇上惡劣天氣,如強風、雷暴或低能見度情況,操作員亦有責任依安全工作制度中列明的指引立即停工,將吊鉤升高固定並切斷主電源。
根據《規例》第15A條,所有塔吊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違者將可能被判處罰款港幣20萬元。該條文亦要求證書持有人必須操作與其培訓內容相符的起重機型,否則視為違規操作。操作員亦需每年或按機構規定進行續證或再培訓,以確保技能與知識與機械發展同步更新。違規操作、誤操作、未經授權調整起重臂或超載作業,不但屬法律責任,更可能導致設備損壞、人員傷亡,甚至觸犯刑事法規。
操作員在日常作業中亦需維持與其他人員的密切合作。與吊索工配合時,需留意吊點是否穩固、吊索角度是否合理、吊物是否平衡。操作過程中應避免快速轉動或突然升降,並盡量控制吊物擺動範圍,防止碰撞週邊障礙物或其他設備。在訊號人員未就位或視線不良的情況下,嚴禁開始起吊作業。此外,操作員應清楚吊物的運行路線是否跨越人員通道或擁擠地帶,若有風險應主動提出建議修改作業安排。
實務中,合資格的塔吊操作員往往不僅是執行者,更是風險控制的「第一守衛」。一名專業的操作員需具備高度警覺性與良好判斷力,能夠根據地盤變化、吊物重量、氣象因素迅速作出安全反應。在繁忙施工環境中,保持冷靜、穩定操作與清晰溝通是防止事故的關鍵。對操作過程中任何潛在危機的早期識別與回報,將大幅減低重大事故發生的機會。
建議承建商與起重機擁有人在管理制度中加入對塔吊操作員的績效評核與安全行為觀察,例如每月抽查手號理解程度、無線電操作測試、緊急停機模擬、實地操作反應等。亦可安排定期參與由建造業議會、訓練學院或專業顧問主辦的進修課程,提升安全意識與操作能力。同時,應建立「一機一人」制度,避免多名操作員輪流操作同一塔吊而造成交接不清。
總結而言,塔式起重機操作員的專業程度直接影響工地的安全與效率。他們不僅需具備法定資格與操作技巧,更需在實務中展現對風險的高度警覺與責任感。透過制度化管理、持續培訓與良好現場配合,操作員可成為起重安全的守門人,確保每一次吊運作業都在可控風險範圍內進行,保障工程順利完成與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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